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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基本公卫经费补助再增5元

发布时间:2020-06-19 10:43:02 来源:网络

6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74元,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由此,我国自2009年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已由最初的15元增长了近4倍。

《通知》明确,各地要继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继续关注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时完善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健康档案信息,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确保居家失能、入住养老机构等老年人及时获得相应服务。

《通知》要求,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主要依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开展服务并逐步取消相应纸质档案。鼓励通过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居民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等应用,整合基本公共卫生、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信息查询、用药信息查询和指导等服务。

《通知》指出,各地要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推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优化常见多发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依托家庭医生团队,组建包括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在内的医防融合管理基本单元。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启动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重点联系点工作。